为了妥善解决中医专业停考遗留问题, 方便广大考生,根据全国考办的统一安排,我办已于2005年12月28—31日对中医专业(专科、本科)自学考试全部课程组织了考试,并于2006年1月4日前。完成了评卷、核分复查、登分等各环节工作,考生从1月6日起可通过自治区自考办的电话(0991-8609123)查询。
为了做好医学类专业(中医)自学考试最后一次毕业审核工作,现就有关程序规定如下:
1、考生需对照自学考试中医专业(专科或本科)计划,确认自己是否考完了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且成绩合格;
2、确认自己是否完成了专业计划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实验、实习、临床考核、毕业考核等),且成绩合格,若尚未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务于2006年1月9日前与新疆医科大学成教院自考办刘西萍老师联系;
3、符合以上两条条件(即按照专业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环节考核课程,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0日前到所在地、州、市自考办或直接到自治区自考办(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209号)领取三份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和一张自学考试毕业生机读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完;
4、考生按要求填写完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和机读卡后,于2006年1月13日到自治区自考办考籍科(0991-8609127)办理有关毕业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