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西安自考毕业证书网上办理实施方案_自考毕业-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自考毕业 >> 2013年下半年西安自考毕业证书网上办理实施方案

2013年下半年西安自考毕业证书网上办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各区县招生办、自考工作站、周至县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助学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陕考办函[2013]8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办理工作实际,为了确保2013年下半年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制定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办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的领导下,成立申办毕业证领导小组。

组长:张锋善

副组长:魏健、孟刚峰

成员:朱永强、李辉、叶正培、张光宇、张云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治保、信息管理、审查办证、档案管理和后勤保障五个组实施办证工作任务。

1、初审组

组长:张云

职责:负责网上申办和初审工作以及办证资料的上报工作。

2、安保组

组长:叶正培

职责:负责办证工作宣传和申办、初审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

3、信息组

组长:张光宇

职责:负责申办和初审期间的信息管理工作。

4、后勤组

组长:李辉

职责:负责办证收费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申办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是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自考生的切身利益。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改革发展理顺关系的要求,充分发挥各助学单位的助学功能。为了方便考生申办毕业证书,交纳资料可选择到首次办理准考证的助学单位或区县自考工作站(招生办)办理申办手续。

三、申办条件

1、凡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合格的考生。

2、考试课程审查以新的专业计划为准,剩余的旧专业课可顶替新计划中的必考课或选修课。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到,无法在网上合并档案;规定的实践课程考试未通过。

四、考生网上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报时间:12月10日至12月30日

(二)网上提交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阅读申办毕业证须知。

2、考生核对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对考试期间使用姓名不一致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必须有照片并加盖公安部门的骑缝章,连同户籍复印件一并上交(10日到20日交到文艺南路194号408室,23日到30日交到文景北路3号),修改信息后考生方可再按照流程提示在网上进行操作,个人信息正确与否由考生自己负责。

3、考生在网上完成提交申请,打印一份“毕业申请表”。

4、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必须再打印一份“免考课程审批表”。

五、收取考生申办材料时间及程序:

(一)收取考生申办材料时间:12月23日到12月31日,助学单位、自考工作站(招生办)具体收取材料时间自定。

(二)收取申办材料程序:

1、考生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毕业申请表”“免考课程审批表”及各种证书(免考证书、专科毕业证证书、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可选择到首次办理自考准考证的助学院校或区县自考工作站(招生办)办理材料上交手续,社会考生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文景北路3号办理申办材料上交手续。

2、以“毕业申请表”为依据在网上办证系统中输入准考证号查询考生信息,结合“2011版自考专业计划”和免考细则、顶替原则判断考生是否通过所有课程,并收齐办证系统中考生所缺资料。

3、对于申办本科专业的考生,收取考生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右上角注明申办专业、准考证号),对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无法核查的证书,可要求考生自己查询后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盖章、确认。

4、根据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收取考生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材料同《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批表》,进行装订、盖章、确认。

5、助学单位、自考工作站(招生办)将考生资料装入个人信封袋以专业整理;其中将有免考资料和专科毕业证书资料以原件复印件顺序排列上交,审核完成符合要求盖章后再装入考生个人信封袋。考生个人信封袋右上角必须注明助学单位、自考工作站(招生办)名称,左下角写明申办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6、助学单位、自考工作站(招生办)应于12月23日至31日下午三点前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文景北路3号上报毕业生申办材料。

7、自考生不允许专、本科同时申请,申请本科证书必须持有专科证书原件。

六、中心初审工作

(一)初审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14日

(二)初审地点:文景北路3号

(三)初审程序:

1、根据考生上交的毕业申请表,登录网上办证系统核查是否按照计划完成所有考试科目,严格执行顶替原则、免考细则等政策性文件。

2、对符合初审要求的考生进行网上各科目笔记查验工作。

3、考生初审合格后,点击初审通过。

4、将初审通过的考生档案材料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汇总、上交。

七、加强管理,做好办证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办证工作的重要保障。办理毕业证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今年开始将办证初审工作网上进行,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审核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学习新规定、新程序、新办法,按省办证工作要求,程序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管理,严格审查,各区县工作站、助学单位为考生成绩和基本信息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考生成绩和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3、加强保密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档案交接手续,妥善保管好毕业生档案材料,认真做好此次网上办理毕业证书工作。

4、强化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热情为考生服务,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对办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沟通,妥善处理。在考生申办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维护考生权益,树立招生考试工作的良好形象。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网友正在阅读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