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常识
自考政策
自考报名
考务考籍
考试安排
成绩查询
自考毕业
教材大纲
自考本科
应试技巧
笔记串讲
自考指南
自考就业
考生必读
自考地区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自考毕业
>> 吉林省200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通知
吉林省200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06-30
来源
:查字典自考网
请吉林省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于2006年5月27日到2006年5月30日到参加报名考试的县(市,区)考办办理200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
过期将不再受理。
查看全部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山西省部分专业实践考核及毕业答辩时间安排表
下一篇:武侯区办理06年6月自考毕业证的通知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北京邮电大学09下半年学位办理通知
07年3月自考《计算机及应用》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上海大学关于领取2016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的通知
关于山东自学考试2005年以前停考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的通知
2016年上半年铜陵市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网友正在阅读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对立统一规律
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真题练习:货币的基本职能(12.04)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两种对立的发展观
自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真题练习:九一八事变(12.04)
2016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仲裁的概念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又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
2016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仲裁的范围
自考《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真题练习:随机变量(12.04)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世界的本质问题是哲学必须回答的重大问题
自考《线性代数(经管类)》真题练习:同阶矩阵(12.04)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体的客观物质活动
2016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执行程序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世界联系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辩证的否定
2016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审判程序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必然性和偶然性
自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真题练习:五四时期(12.04)
自考《英语(一)》真题练习:填句补文(12.04)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方式
2016年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人民调解法律制度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说明了世界的本质问题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可能性和现实性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质、量、度的含义
2016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马克思主义对人类文明成果的继承与创新
[相关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