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苏教考〖2001〗5号、苏教考〖20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自考助学专业实际,对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规定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助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课程全部合格。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各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均分达70分(包括70分)。
4、英语达到如下要求之一: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非英语专业考生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2005年6月之前取得的合格证书),且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
(3)非英语专业考生参加江苏省成人本科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同时达到以上五个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一律不得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不参加英语考试者,不得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出示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相关课程单科合格书(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准考证同版小二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规定如有与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相悖,按校学位委员会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