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中山自考毕业手续办理通知_自考毕业-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自考毕业 >> 2013年下半年中山自考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2013年下半年中山自考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根据省自考办《关于调整2013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精神,由于2014年春节时间较早,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已通过的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各科成绩在同一准考证上。

(八)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二、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1、时间安排:12月10—15日。

2、具体要求:

(1)请在“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的“考籍管理”栏中进入“基本信息维护”栏目,填写、更正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是指考生的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职业、最后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栏内务必填写能确保联系得上的电话号码,填写完毕请按下面的“保存”键。

(2)进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选择“考生入口”,登陆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选择左则栏目上“毕业管理”里的“毕业预测”,按系统提示执行。

②选择左则栏目上“毕业管理”里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系统提示执行。

注意:取消《毕业生登记表》的页眉页脚,按IE浏览器左上角的“文件”,选择“页面设置”,将“页眉”、“页脚”里的所有符号清除,按“确定”,关闭此IE浏览器,重新登录系统。

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的A4纸进行双面打印,并注意在打印前先安装PDF软件。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于12月10—11日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往打印的考生必须先完成网上申请)。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能用笔填写,出现空白项请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3)在两份毕业登记表上加单位意见并盖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盖章)。

(二)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1、时间安排:12月12日、13日、16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建议:考生安排在12-13日两天上交材料,预留充足的时间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信息错漏等问题。

2、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中山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大楼一楼左侧办证大厅,即市委党校旁,联系电话:0760—89989286。

3、需提交的毕业材料(以下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

(1)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简历、单位加意见并盖公章)一式两份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须与毕业登记表上的一致、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要提交前学历毕业证书、前学历认证结果。前学历认证结果可以是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有效期内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的在线验证码必须确保有效期至2014年1月10日)。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需提交前学历认证结果。

备注:①申请办理护理学、社区护理学、药学等专业毕业,还需提供有效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档案袋内成绩单。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地点:

①中山市龙腾大学生就业中心代办点,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1号(中山学院北门),办理时间约为7-2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88229171、88365277。

②中山市智海人才市场代办点,地址:孙文东路50号半山翠苑出口,办理时间约为15个工作日,电话:88887626。

③广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37656878。

学历认证需要较长时间,考生必须提前办好,如提交本科毕业材料时无法提供学历认证结果,则不予受理。

三、特别声明

1、我办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最终审核权、解释权归省自考办。

2、考生必须在2013年12月16日前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若不按时上交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领取毕业证:毕业手续办理完成四个半月后发放毕业证。考生大约在2014年4月中下旬左右可以领取毕业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山招考网公布的通知,毕业时间以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为准。

4、考生申请毕业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须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网友正在阅读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