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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2012下半年自考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一、由主考学校或委托部门(单位)接收考生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报名报考的,承办单位应严密组织实施。对专业相关课程做了合格条件要求的,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接受报考。

二、各主考学校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安排表”(见附件),周知考生并接受考生的报名。

三、各主考学校在组织实验、实习考核,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等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时,应依照专业考试计划或考核方案严密组织、严格要求进行,确保考试质量。

四、各主考学校在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成绩上报时间内,将成绩册和成绩数据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处。

五、2012年10月英语专业(专科)“口语”、“听力”考试和英语专业(本科)“口译与听力”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四川大学自考办、内江师范学院自考办、西华师范大学自考办负责组织。

报考方式采用网上报考交费方式,报考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报考网址为:http://sc.51100.net.

英语专业(专科)“口语”、“听力”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7日上午。

英语专业(本科)“口译与听力”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7日下午。

各考点自行安排考前培训时间,并告知考生参加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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