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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宁县2013年10月自考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各位自考生:

四川省2013年10月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川教考院([2013]103号)、宜考办〔2013〕15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县本次网上自考报名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时间、报名注册流程及缴费事宜

1、自考网上报名报考的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9:00—9月10日9:00。自考网报系统平台的地址:http://wb.zk789.cn或http://www.ybzkb.cn/。

2、报名注册:社会考生中的新生注册信息填报由考生在网上完成,照片由新生在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完成以上流程后,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所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相关信息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方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考生方可报考本次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注册成功的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以后参加自学考试需要重新注册。

3、报考及缴费:考生自行登录自考网报系统,完成报名报考以及照片上传、缴费等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和步骤将在网报系统平台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各新考生应认真做好新生报名注册确认工作,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二、关于信息采集及上报时间

1、考生基本信息

(1)县考办将认真做好新生报名注册基本信息的核对、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及照片审核通过后,将打印交考生核对、签字确认,以确保所有新生信息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新生注册信息必须完整准确,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2)已注册考生基本信息有误,请按更改考籍的工作流程进行。

2、县考办将于2013年9月12日中午12:00时前将考生信息数据上报市考办,请考生注意相关时间要求。

3、网报期间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需本人直接在网上提出补办申请并支付制证工本费。社会型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为考生注册地,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必须选择领取准考证的地址(注册地或考点)。

三、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1、本次办理转考、免考、更正考籍等手续的时间为8月15日以前,具体操作办法请按原四川省自考办编印的《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第三、四、五章规定条款办理,凡办理更正考籍的考生必须本人用A4纸写出书面申请,各类原始材料印章齐备,数据准确。更改姓名的考生必须出具派出所的原始证明,避免因材料不齐而影响考生正常转、免考和更正考籍。转免考书面材料信息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文档信息一致。

2、县考办将于2013年8月20日前将转、免考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上交、上传市考办。

3、本次考试变更和停考专业较多,请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长宁教育网查阅川招考委〔2013〕14号文件,停考专业本次报名不注册新考生。

4、网上报名完成后,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宜:

(1)考生考试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的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5、长宁县自考办地址:长宁镇新华街75号老县政府教育局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831—4622559。

附件一: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

附件二:四川省自学考试新增办学院校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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