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下同),是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推出的面向社会、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开放的非学历性考试,是主要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现将云南省2003年下半年考试的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年龄、职业、民族、学历,均可根据自己学习英语的实际情况,直接选考本次开考级别中的任何一个级别。
PETS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 二级或PETS 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英语(二)}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 二级替代大专公共英语成绩,PETS 三级替代本科公共英语成绩,英语专业考生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确定。
报名地点: 点此查看云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等)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卡》,并交半寸免冠正面近期同底照片二张及报名考试费。
考试时间
考试 时间 90分钟9:00—10:30 120分钟9:00—11:00 120分钟9:00—11:00
口试入场时间:上午8:30-9:00,下午13:30-14:00(超过入场时间的考生禁止入场);
口试开考时间:上午9:00,下午14:00.
其中每个级别口试的最长时间为:一级——8分钟;二级——10分钟;三级—10分钟。
口试具体时间以考点公布为准,考生必须在考试前三天到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并确认考试时间和考场。
考试:
1、考试地点:
2、收费:按省计委、省财政厅云计收费函[2001]05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次(不分科目):一级、二级:85元/人 三级:110元/人,考生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3、成绩:
⑴ 考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到报名点领取成绩通知单。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成绩不公布,不查卷。
⑵ 关于单项合格成绩保留:从2003年3月份的考试开始,PETS单项合格成绩将可以保留到下一考次。具体是: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中两项都合格的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一次考试只有单项合格的,将把此单项合格成绩保留到下一考次中,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合格,将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如果下一考次中该项还不合格,不发任何证书,前一次的单项合格成绩也将不再保留。
4、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违反考试规定和《考生守则》的考生,按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证书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打印和下发,全国通用。一次考试中,两项都合格的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仅有一项考试合格的,只发放单项成绩合格证,若下一考次中另一单项合格,则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后一考次的单项成绩合格证不再发放。考生成绩水平解释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