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考试办公室、省司法厅教育处:
根据全国考办考委办函31号文件,对律师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为使专业调整平稳过渡,2004年仍按调整前的计划安排考试,调整后的考试计划从2005年起实施。
1、律师专业基础科段的0214《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4学分)改为0262《法律文书写作》(3学分)。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单科合格证书者,可以顶替《法律文书写作》课程。
2、律师专业本科段增加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学分)课程。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3学分)和0926《司法鉴定概论》(4学分)调整为二门课程选考一门。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3学分)和0926《司法鉴定概论》(4学分)两门课程都考试合格的,其中一门可以顶替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学分)。0230《合同法》原为4学分改为5学分。
以上精神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向考生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