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济学》、《金融》专业(本科)各位学员:
根据区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关于《会计》、《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意见,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成立宁夏大学自学考试《会计》、《经济学》专业(本科)论文考核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管理部。
二、报名时间办法:
凡申请答辩的学员持单科合格证、准考证,有关免考课程证明(在区、市自考办办理)、于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报名涂卡地点及联系人:宁大南校区:马老师电话:5063096
三、答辩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27日在南校区教学楼答辩。
四、要求:参加论文答辩的学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按时报名、涂卡,撰写并上交论文,不得推后。
五、费用:答辩费180元。
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www.nxks.nx.edu.cn/
宁夏大学:www.nxu.edu.cn/
继续教育学院:http://cjxy.n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