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针对部分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因所持的身份证的号码(18位)与自考管理系统内的号码位数(15位)不一致,且未办理资料更正手续(即15位更改为18位)的情况,而影响毕业手续办理的情况,我办经请示省自考办,决定接受此类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并同意将其毕业材料报送省自考办。是否给予审批毕业,由省自考办决定和解释。11月上旬,我们将通知考生毕业手续审批结果,如未获准毕业,请在11月的规定时间至市招生办办理资料更正手续,于12月15日至20日再次申请毕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