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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子技术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安排,2002年所有专业全部执行新的考试计划。为了搞好本专业实验技术考核工作,确保考试质量,有效地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重庆邮电学院自考办经与有关院系研究,特制定本实验技术考核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及实施

电子技术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重庆市自考办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管理、检查和验收,重庆邮电学院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各级机构按照本办法制定的分工任务,统一协调,严格管理,严密组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一次考核工作任务。

二、考核课程、报名及资格审定

1、电子技术专业考核课程:电工原理、线性电子电路、非线性电子电路、数字电路、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微机原理及其应用、电视技术、办公自动化及应用。

2、实验考核的报名及咨询工作,由重庆邮电学院自考办负责。实验考核将采取相对集中的办法,由重庆邮电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3、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学习有关理论课程的同时,也可在学完有关理论课程之后报名参加实践性课程考核。考试时间定为每年7月中旬前后,考生须在当年6月1-20日到重庆邮电学院自考办报名(可以函报或电话报名)。

考生报名需出具本人准考证和按规定考试课程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核费(交费标准见附表)。如期不来参加考核者,概不退款。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接受其报名参加考核。

三、考核及成绩评定

电子技术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将由重庆市考办统一协调、指导和管理,主考学校自考办组织实施。

实验考核内容及学分请见附件。

实验考核时间定于每年7月进行。考生报名后,由重庆邮电学院自考办安排,在考核前一天到重庆邮电学院报到,领取有关资料及办理考核手续。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实验考核。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实验考核。

考生在重庆邮电学院实验室按照实验大纲的要求做有关实验后,要写出实验报告,经有关教师评定成绩之后,达到实验大纲要求者予以通过。每门实验课程的考核成绩以100分制计算。

实验考核的基本要求:

(1)考生在实验考核前,必须仔细阅读实验指导书及指导书中指定的教材相关章节内容。对各个实验的目的及要求要充分理解。(实验指导书由重庆邮电学院提供)

(2)考生严格按实验要求做实验,不得擅自修改实验程序和实验方法,认真做好实验数据记录,实验结束后,立即交实验指导教师签字。

(3)实验考核结束后,按指导书要求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应附指导教师签字的原始记录,否则实验报告无效。

四、成绩管理及发放

电子技术专业实验考核成绩由重庆邮电学院自考办组织认定后向重庆市考委统一上报。经重庆市考办审定后方为有效。

考生实验考核成绩,采用计算机管理。市考办根据审定的成绩,打印考核成绩合格证书和成绩册,发至各区县自考办,由各区县自考办负责将成绩和成绩合格证书通知考生本人。同时,市自考办打印出合格成绩册,交由市、地、州自考办存档,以备审核考生毕业资格。

五、考核的组织纪律

电子技术专业实验考核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在组织实施中应坚持对国家高度负责的原则,有组织,有领导地认真、严密地组织好考核工作,科学、准确地把握考核评分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宽标准,降低考核质量要求。严禁在考核中弄虚作假。对考核中违纪午弊的人和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经费:

报名、实验费按实验课程为单位计收费用。所有费用在学生实验考核之前收齐。

[电子技术]专业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收费标准

课 程 报名费(元) 考核费用(元) 管理费用

电工原理 6.00 70.00 10.00

线性电子电路 6.00 70.00 10.00

非线性电子电路 6.00 70.00 10.00

数字电路 6.00 70.00 10.00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6.00 70.00 10.00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6.00 70.00 10.00

电视技术 6.00 70.00 10.00

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应用 6.00 70.00 10.00

合计 48.00 560.00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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