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一类助学各学院、助学点:
根据重庆市自考办2010年12月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有关时间安排,现将我校自考一类助学考生毕业论文、各专业实践课考核成绩以及专科衔接自考本科专业学分互认成绩上报等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论文、各专业实践课考核和学分互认成绩的上报均需要分专业填写新机读卡进行输机。学分互认输机安排是9月20日——9月29日;毕业论文、各专业实践课输机安排是10月8日——10月15日。
2、各专业论文和实践课考核的成绩,请各班主任直接登记在输机校对名册科目上,盖上学院公章以后,于11月10日前交到我办登记上报。
3、衔接课程的成绩,请在考试结束一周以内,直接登记在输机校对名册科目上,盖章以后,交我办登记上报。
4、经费各学院在报名输机时请统一交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室。
实践课和毕业论文按(渝价[2002]408号)文《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通知》的规定,并参照(渝价[2009]452号)文《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的通知》精神收取。实践课每科40元,其中20元划拨给相关学院作为实践课工作开支;毕业论文每人300元,其中180元划拨给相关学院作为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工作开支;专科毕业作业每人150元,其中90元划拨给相关学院作为毕业作业指导工作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