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凡取得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笔试、实践环节考核及加考课程)及格以上成绩者,凭接考证明、免考证明和成绩通知单,可申请参加毕业设计(撰写论文)。
2.对于已做过毕业设计(撰写论文),且成绩通过的学员,自取得成绩之日起,半年之内应办理毕业手续。对于半年之内还未办理毕业手续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作废。应重新申请毕业设计(撰写论文)。
二、申请办法
1.本科毕业设计(撰写论文)申请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应将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通知单(含笔试、实践环节考核及加考课程),以及接考和免考证明,到所在地邮电自考办进行资格初审。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自考办,应对本地区申请毕业设计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当地考委审核盖章,由当地考委统一报北京邮电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北邮自考办)。
4.北邮自考办在答辩进行前,对考生的准考证、接考证明、免考证明和成绩通知单(含笔试、实践环节考核及加考课程)等资格材料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其资格。
5.逾期未申请毕业设计的考生,随下期办理申请手续。
北邮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