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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考生《毕业证明书》及省内外转考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考生如有遗失、损坏自考证书,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同效。

办理毕业证明书需带以下申办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市自考办申请补办函;

(3)县、市级报纸一份(登报声明毕业证书损坏或遗失);

(4)身份证原件;

(5)2寸照片2张,一般在1-2星期可办好。

我省对于省内外转考有一定的时间规定,对于省内转考,97年后考生有省考办下发的计算机打印的单科成绩合格证书,不需办理转考手续;97年前课程合格的考生必须先到原所在市考办办理转考成绩证明,一式2份,交省自考办考籍科验证后转现所在市考办;省外转入的考生要及时与省自考办考籍科联系(0551-3609543),以便查对考籍档案是否转到。

省外转入的95年后的考生档案已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95年前转入的考生,请速与省考办考籍科联系,省内转往省外的考生,先到所在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由市考办交省考办统一办理机要邮寄手续,考生个人不能邮寄或自带考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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