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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2011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事项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按广东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2011年下半年我市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定于12月15-20日进行办理。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7、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8、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二、申办毕业手续的办法:

申办毕业手续的主要程序:考生上网进行毕业预测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交毕业审定费→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毕业材料。具体为:

1、12月15~20日,自行上网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毕业预测、毕业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详见网上申请毕业登记流程图(附件二)。

2、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交所在单位填写“考生所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盖章),注意其他项目不要填写;到深圳发展银行交纳毕业证审定费30元。

3、12月16~20日,提交毕业生材料。

(1)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专科:

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审定费缴费票据第四联。

本科:

①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原有学历证书(专科或以上)以及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认证,详见附件);

④毕业证审定费缴费票据。

注:

①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请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②申请以下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100701护理学(专科)、A100703中医护理学(专科)、A100704社区护理学(专科)、B100705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805药学(独立本科段)。

③申请B10070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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