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豫考委[2011]5号文件精神,首批参与课程学业综合评价项目的各个助学单位2012年4月考期的报名工作已经启动,凡是取得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者准备报考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到助学单位注册报名。省考委批准参加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工作的高职高专(或中职)院校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报名。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是自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按照一定比例计入考生最终成绩,考生参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其考试成绩分成两部分:学业综合评价成绩和笔试考试成绩。
即:参加学业综合评价的课程成绩=30(学业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