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全省自学考试(不包括应用型专业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银行卡登录甘肃自考报名网(网址http://www.nm.zsks.cn/gszk/index.htm)或甘肃自考对外服务信息网(网址www.gsee.edu.cn)报名。
(二)报名流程(略)
(三)报名时间
2016年3月3日至12日进行2016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
(四)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
1.首次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自然信息和手机号、确认照相地点和考试地点、支付电子注册费后,到当地自考办确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2.老考生报考时,登录报名网站后先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首次报名密码是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重设密码,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3.考生报名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
4.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自考办报名;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名。
5.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6.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7.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8.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报考非本专业本科不再加考专科段课程。不考英语(二)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选三门专业课考试,三门专业课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二)”。不考“英语(二)”的考生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9.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
10.英语(专、本科)专业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转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其中,PETS一级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分别顶替专科中的口语、听力课程成绩;PETS二级口语、听力考试总评合格成绩顶替本科中的口译与听力成绩。
11.2016年开始我省教师资格证书课程考试停考。需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者,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