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份自考报名时间为5月16日~6月10日,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多个专业(如报本科加试专科课程)也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一次性完成。委托专业(公安管理、监所管理、法律(本)、律师(专、本))报名到委托厅局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①已换证摄像的考生,5月16日~6月10日直接在网上报名。
②未换证的在籍考生(指只有老的准考证,没有摄像,照片是贴上的),5月20日先到市自考办进行换证和电子摄像,5月25日领取新准考证(换证的考生一定要记录下新的准考号)再到网上作为老生报名。
③2005年10月首次报考的考生,可于5月16日~6月10日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于第二天上网记下自己的准考证号,6月25日~26日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到市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办理有关手续(因要打印照片存根发到考点,在领取准考证时仍未摄像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④报名时预订教材考生,于6月25日~26日凭身份证、准考证(新生凭准考号和身份证)领取教材。
⑤2005年10月20日~21日,发放2005年10月自学考试的准考证、通知单;同时登记补办遗失的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号办理)。
⑥凡未按时领取新准考证的考生,一律在考前一周登记申请重新补办(不需再摄像)。
⑦7月份(考试时间7月2日~3日)未摄像的新生于5月20日到市自考办补摄;2005年6月23~24日发放7月份的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因要打印照片存根发到考点,在领取准考证时仍未摄像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⑧三县考生,首次报名的新生电子摄像和老生换证等事宜由三县考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