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考办近日表示,今年4月13日~15日,将发放今年4月自学考试的准考证、通知单;同时登记补办遗失的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号办理)。考试时间4月22日、23日。
凡已换证摄像或报名未考的新生,未按时领取新准考证,一律在考前登记申请重新补办(不要再摄像)。报考今年4月份考试未摄像的新生请于2月23~24日到自考办补摄。三县考生,首次报名的新生电子摄像和老生换证等事宜由三县考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