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北京市已取得考籍的考生离开北京市前往外省市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2)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考籍转出。
(3)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在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原件退回北京市的考籍档案,考生需要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方可在北京恢复考籍。
(4)考生已报考但在成绩未发放期间或违规停靠期间不得办理考籍转出。
(5)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北京办理毕业,不得转出考籍。已经毕业的考生不办理考籍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