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根据已经签发的定稿制发的正式文件,称为“正本”。正本最突出的特点是盖有发文机关的印章或领导人的亲笔签署,以证实文件的效力。
存本:是指发文机关印制一份文件的正本后留在本机关的除草稿、定稿以外的印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