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小品:“小品”一词原为佛教用语,明代后期开始用来指一般文章,以区别于以往那些关于国家政典、理学精义的“高文大册”,而提倡一种灵活便利、抒发真情的新体散文。它不专指某种文体,尺牍、游记、杂记、随笔、书信、日记、传记、序跋等均可包括在内。晚明时期,这种文章风格正好适应了当时人们抒张个性、追求自由的社会心理和公安派“独抒性灵”的文学主张,于是便在社会上普遍流行起来。公安三袁、陈继儒、王思任、祁彪佳、张岱等均为著名的小品文作家,其中以袁宏道和张岱成就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