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的特点有二:
1.表达群体意志。决议是会议的产物,会议是一种群体活动,只有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者举手或投票赞成,才能形成决议。不履行表决手续,决议就不能产生。所以决议是大多数或全体与会者意志的体现。
2.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决议是经一定的手续产生的,它对与会者和有关人员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任何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决议,也不能拒不执行决议。即使个人有不同意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决议改变之前,也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