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广告,包括商业广告与非商业广告。非商业广告,是指除了商业广告以外的各种广告,如公益广告、政治宣传广告、政府公告、征婚启事等非营利性的广告。
狭义的广告,即商业广告,是通常意义上的广告,它是广告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通常的广告概念都是针对商业广告而言。本书所说的广告,是指商业广告。
中国人最早使用“广告”一词的准确时间,根据推断应该是20世纪初,最初使用的“广告”一词并非今天的含义,只是“广泛地宣告”的意思。
在这个词具有现代含义之前,中文多使用“告白”来指今天的“广告”之意。
日本首次将英文译成“广告”,约在明治五年(1872年)左右,与它同时使用的还有“报条”、“告条”、“引札”、“报告”、“告白”、“告知”、“弘告”、“公告”等多种其他的译法。直到明治二十年(1887年),“广告” 一词才被公认,得以统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