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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考点:公告、通告的写作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1.符合权限, 一事一告。公告、通告写作前一定要明确是否有必要使用这一文种,发布该文种是否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之内。特别是公告,要机构级别较高、内容重大、涉及面广才可发布,应保持发布的严肃性。公告、通告要一事一告,即内容限于谈一件事或一个问题,不要把性质不同的事放在一起。1998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发布了四个公告,第四号公告公布国务院总理人选,第五号公告公布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人选,第六号公告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人选,第七号公告公布最高人民检查院检察长人选。四项职务性质不同。所以分开四个公告公布。

2.内容明确, 语气庄重。公告、通告都是公开宣布较重要的事情,要有关人员知道或遵守,所以内容一定要十分明确,以免执行时出现偏差。公告、通告宣布的内容,有些是法定的,遵守具有强制性,有些虽非法定,但不遵守会带来不良甚至严重后果,因而也必须遵守。所以在宣布时,语气要庄重,以免造成误解。3.注意格式。

公告、通告标题的四种形式:

1.发文单位加事由加文种:比如《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宋庆龄副委员长病情的公告》、《民航总局、公安部关于民航安全问题的通告》。

2.发文单位加文种: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广州市交通局通告》。

3.事由加文种:比如《征地通告》、《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4.只有文种名称:如《公告》、《通告》。

公告、通告的正文写法比较简单,只要把要公布的事情简明扼要的写出来就可以了,一般来说不必作过多的解释,如果公文的内容非常多,可以分点列出。对于一些需要公众遵守的东西,在公布之前,也可以用一两句话略述理由。正文结束时,可以加“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特此通告”、“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等习惯用语,有时也可以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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