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以“件”为单位的归档文件整理方法,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更新观念,增强改革意识。
2.提高人员素质。
3.加强硬件建设,即加大对现代化基础设施的投入。
4.注意新旧整理方法的衔接。以“件”为单位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要做好与原有的立卷方法的衔接,要注意以下两点:
(1)《规则》是国家档案局于2000年12月6日发布,从200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由于《规则》属于行业推荐标准,只能调整、规范2001年以后的文件整理行为,对2001年以前的文件整理行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对2001年以前整理好的案卷,只要整理方法及规则符合当时的标准,有规可循,有目可查,就应保持原有的整理体系,不必拆卷重新整理。如果对已经整理好的案卷轻易地推倒重来,既不利于档案保护,又浪费了人力、物力资源,违背了经济、高效的管理原则。这种做法,在实际工作中是应当尽力避免的。
(2)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由卷改为件,不只是整理形式上的变化,它需要一系列的业务标准、规范、制度、措施与之相配合,如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的修订与更新、计算机软硬件设施的配备,全宗内分类方案的调整以及编号方法的变革等。各机关单位在实施新的整理方法时应事先做好以上工作。此外,还要注意加强与当地档案主管部门以及档案馆的联系,争取多给予业务上的指导。少走弯路,并随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各项制度与措施逐步完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