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分类法就是根据形成和处理文件的年度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它是目前运用得最广泛的一种分类方法。在具体操作时,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种情况:
①一份文件往往有多个时间特征,如成文日期、签发日期、批准日期、会议通过日期、公布日期、发文和收文日期等等。分年度时,一般说来应以文件签发日期(或成文日期)为准,据以判定文件所属年度。计划、规则、总结、预算、统计报表以及法规性文件等内容涉及不同年度的文件,应统一按签发日期(或成文日期)判定文件所属年度。
②跨年度的会议和案件等形成的文件材料,分类时,会议文件材料归入闭幕年,案件等文件材料归入结案年。
几份文件作为一“件”时,判定“件”的日期,以排列在前面的文件日期为准,如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装订顺序,以批复的所在年度为准。
③没有标明落款日期的文件材料,应对文件内容及特征进行考证,以推断文件材料的形成日期并据以划分年度。
④专门年度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按照专门年度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