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2015年3月4—5日两天
二、免考条件:
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课程。 具体课程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4729大学语文;00020高等数学(一);00420物理;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英语”需三个学期以上合格成绩)。
须在取得本专业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才能办理免考手续。且要求免考课程名称必须相同。
三、免考手续上交材料:
1、毕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2、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转考手续:
1、外省转入手续:(1)在外省已办理转出手续;(2)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上能查询到转入编号;(3)在市本级有一门以上合格成绩;(4)须带材料:市本级的准考证、外省转入介绍信、外省成绩单。提醒外省转入考生,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
2、转往外省:市本级的准考证、成绩单,且明确转往省市(本省内无须办理转考手续)。
请市本级有关考生按时前来办理,其他县(市区)考生请咨询当地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