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十五大精神,落实中宣部、教育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 ,教育部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进行改革。
一、课程设置
(一)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设置:
①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学分)
② 《邓小平理论概论》 (3学分)
③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学分)
(二)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经济类专业设置: 《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三) 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非经济类专业设置:
①《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
《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列入《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考试大纲,并在考试中占有10%的分数。每年4月份考试范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2月末国内外时事,每年10月份考试范围为当年3月1日至8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
二、现有课程与改革后的课程衔接
(一) 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的考生,凡公共政治课已达8学分的,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
(二) 只通过《哲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参加《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
(三) 只通过《政治经济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课程考核。
(四) 从2000年起报名参加本科和专科(基础科段)自学考度的新考生,必须按照改革后的方案,参加公共政治课的学习、考核。
(五) 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凡公共政治课已达4学分的,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凡未通过《中国革命史》课程考试的考生和2000年起新报名参加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必须按照改革后的方案,参加公共政治课的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