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学等专业的通知”(津考委高发[2006]4号文件),自2008年1月起停止安排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141)等24个专业课程的考试,详情查询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现就停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未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按照停考专业课程替代方案选择课程考试或转往外省市考试。
2、未安排顶替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综合实践课于2008年1月、7月再安排两次。
3、石油工程专业(代码为:413)根据主考院校的建议可参加其他形式的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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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字典请考生关注天津07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