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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报考独立本科段资格及免考课程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各类高校本、专科肄业生、退学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方可按规定报考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

各类高校的专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须按照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考试,该考试计划所规定的考试课程均不能免考。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若与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课程以及规定的加考课程相同(课程名称、学分均相同),则应分别选考其它未考过的,学分相同(或大于)的“公共基础课”或“本科段选修课程”,补足考试门次和总学分后方能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若该专业本科段已经没有选修课程可供考试,则可从相同学科门类的其它专业中,选考相关的课程。

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可以参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第四条申请免考相关的公共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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