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考办日前作出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段)自2004年10月起不再作为司法局委托开考的专业。该专业自2004年10月起向社会开放,继续开考。主考学校仍为华东政法学院。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均不变。
该专业何时停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将视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