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各主考学校的教师评阅自学考试试卷。评卷结束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成绩登录,并将考生合格成绩归入其电子档案,打印《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然后通过主考学校发给考生保存。《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发给考生后,因故遗失或损毁的,不再补发,但其课程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因已记入电子档案保存。考生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168”声讯台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