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已经发布,若出现考试成绩为“-2”的考生。请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4月自考考试通知单于5月13-2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1楼“考生咨询服务大厅”接受处理。请有关考生互为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