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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招考办发布10月考前提示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200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7日至28日进行。近日,沈阳市招考办做出考前提示。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考前如丢失准考证,请提前到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使用临时准考证时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

上午考试时间为8:30—11:00,下午考试时间为14:00—16:3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学校。考生应在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直接到所在考场门口外,接受监考教师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前20分钟,接受指纹采集。指纹采集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考生参加考试时携带蓝色或黑色碳素笔、钢笔、圆珠笔等考试用具。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和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穿着国家机关统一发放的制服参加考试。

考试应急特服电话为9613862,可及时解答指导考生在考试期间遇到的问题。市招考办还专门设立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22700621.

沈阳日报

查字典提醒考生注意:考生要按要求书写主观题答案。答题中不要书写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违规将取消当科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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