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和2014年10月份自考报名、2014年下半年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自考实践课程考核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4年5月28日—6月3日(公休日5月31日和6月1日至2日除外)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其中,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携带1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同时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报考2014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2014年于6月10日—13日,报考2014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14年7月2日—11日(公休日5日、6日除外)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在2014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及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其中,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www.syzsks.com(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14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考试课程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