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现将我省自学考试的省内并档问题重新说明:
考生申请办理并档时间:自学考试报名期间(每年4月及10月份自考报名期间)。
并档注意事项:
1、 考生并档必须到考号并入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考号并入地自考办审核考生笔迹后,在吉林自考信息网站上的省内转考转档处理系统中将考生并档。
2、 如果需要并档的考生是在2001年之前参加自学考试且有通过合格课程纸介质档案的,则该部分考生必须到初次报名所在地的自考办去办理并档,如果该部分考生转出地自考办仍有部分纸介质档案,则此部分纸介质档案忽略(不用再邮寄到转入地)。
3、报名结束后,请各市(州)招生办将本辖区内审核通过的并档考生名单报到省自考办考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