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招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2008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5—26日进行。按照自考“三个面向”的要求,继续加强高校考点建设和考点向县级政府所在地的延伸工作。为加大本次组考工作的督查力度,规范考点组考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组织2008年10月江西省自学考试巡视组赴各考区、考点检查和督促组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为保证自学考试巡视工作有实效,各有关主考学校要选聘符合担任巡视员条件且参加过自学考试巡视工作的干部、教师担任巡视工作。每组由一名处以上干部任组长。人员组成见《江西省2008年10月自学考试巡视员名额分配表》(附件一)。各主考学校于10月10日前把巡视员名单报我办学历教育考试科(电话:0791-8696723、8696750)。
二、工作职责
1、巡视组职责。协助、指导考区、考点做好组考工作;检查设区市招考办各项准备工作,协助设区市招考办组织考试;检查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有责任与设区市招考委共同协调解决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如在协调过程中与设区市招考办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省自考委汇报;提交被巡视考区组考工作考评报告。
2、巡视员职责。协助考点主考组织考试,督促监考人员履行《监考人员守则》;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原则、模范执行考试纪律,监督各有关规定、办法的实施;会同考点主考制止和处理各类违规、作弊行为;协助主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如有可能失、泄密或大面积违规)要与主考一起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省自考委报告;认真、如实填写《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点组考工作情况记载表》、《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点组考工作考评表》。
三、时间安排
全体巡视工作人员于10月22日上午8:30参加省自考办组织的培训,时间半天。会议地点:省自考办二楼会议室。没有经过培训的巡视员不能参加巡视工作。
巡视工作人员于10月24日到达考点,考试结束后于10月27日返回单位。11月3日上午8:30召开巡视组组长会,汇报巡视工作、考区组考工作和考试情况,并上交书面材料。
会议地点:省自考办三楼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1、考区和有关考点要搞好衔接,给巡视组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他们有充沛的精力搞好巡视工作;巡视组原则上每个考点都应有专人负责,采取定点巡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和抓重点带全面的方法开展工作。
2、考区和考点要与巡视组(巡视员)加强沟通,在他们履行巡视员工作职责时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遇到问题和在工作中产生分歧要多协商,共同搞好组考工作。
3、继续实行考区(考点)与巡视组(巡视员)双向考评。考区和考点要对巡视员的工作情况(包括到达和离开考点的时间)进行考评,如实填写《江西省自学考试巡视员考核登记表》,各考区将此表收齐后交答卷时送省自考办学历教育考试科。巡视员要对自己巡视考点的组考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把填写的《组考工作考评表》和《考试情况登记表》交巡视组长。各巡视组长汇总后,在参加巡视组组长会时交我办学历教育考试科。
附件一:江西省2008年10月自学考试巡视员名额分配表
巡视考区 | 巡视员单位及人员 | 带队单位 |
赣州市 | 省自考办2人 | 省自考办 |
上饶市 | 江西财经大学3人 | 江西财经大学 |
宜春市 | 南昌大学3人 | 南昌大学 |
南昌市 | 江西农业大学6人(巡视市属中学考点) 省自考办15人(巡视高校考点) | 江西农业大学 |
九江市 | 南昌航空大学3人 | 南昌航空大学 |
景德镇市 | 华东交通大学3人 | 华东交通大学 |
萍乡市 | 江西中医学院2人 | 江西中医学院 |
新余市 | 省自考办2人 | 省自考办 |
鹰潭市 | 省自考办1人 | 省自考办 |
合计 | 40 人 |
附件二:江西省自学考试巡视员巡视工作考核登记表
巡视员姓名 | 到达考点时间 | 离开考点时间 | ||||
巡 视 期 间 表 现 | ||||||
对 巡 视 工 作 的 建 议 |
注:此表由考点负责人填写,考试结束后,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汇总送交省自考办,并作为巡视人员报销差旅费的凭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