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部分公共课程可以免考_考务考籍-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考务考籍 >> 湖南部分公共课程可以免考

湖南部分公共课程可以免考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我省第45次自考将于4 月17日至18日进行。考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后,部分公共课程可免考。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后,再参加自学考试,与原有学历相同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中所含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共类)、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课程均可免考。全日制高校本科专业的肄业,退学学生,也可免考以上课程,但必须附成绩表。理工科学生可免考高数理、工类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理工类、经济类)、普通物理、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经济类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教育学、心理学;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还可免考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写作;法律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经济法概论;计算机应用(包括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非计算机专业(不含信息类各专业)的计算机课程(包括实践)。公共英语二级可免考英语

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PETS-2 )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一)、取得三级(PETS-3 )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取得二级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以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包括实践)。取得全国大学英语三级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一),取得四级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以免考英语(二)。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证后,继续参加自学考试者,除上述规定外,所报专业的考试课程与原来所学专业的考试课程完全相同的均可免考。完全相同,是指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学分相同。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免考

凡符合免考规定的应考者,均要在报名站办理申请免考手续,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并提供毕业证书、原毕业(或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同志毕业登记表(档案)”字样的成绩证明;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验印者,还需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是否国家承认学历的证明。经报名站所在地自考办审核准予免考。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