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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07年7月自考和学历文凭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07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2 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附:2007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课程的名单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5 2339 计算机网络与通讯
6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7 8237 复变函数论
8 8239 中学数学方法论
9 8393 高等数学(二)(B)
10 844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11 8489 近世代数(B)
12 8542 工程数学(C)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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