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自考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高专和高职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自考的有关政策。从今年起,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有余力的专科和高职二年级以上的学生,报名参加2005年4月进行的全国自学高考本科段考试。
政策要求开考的专业由各院校根据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在自考专业目录中选择。考试要执行自考委颁布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使用规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参加甘肃省统一考试,每届从秋季开始安排课程教学和考试。首届从2004年9月开始组织教学,2005年4月参加考试。各校只能组织在校二年级以上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高校专科和高职在校生自考工作,由甘肃省自考办统一组织管理,各市、州自考办组织考试等工作。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7月和10月共3次。报名时间由甘肃省自考办确定,届时将向社会公布。报名由各院校集体组织,原则上院校只能接受本校生报考。相关政策自考各专业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校层次同专业水平一致。考试实行学分制,单科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学分。全部课程合格、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毕业论文和设计等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颁发相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在校生通过国家四、六级外语考试者,申请学士学位时可免全省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外语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