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自考办获悉,参加明年1月自考的新生,可于12月15日至16日到摄像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以免影响考试。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零散自考新生要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复核单”到摄像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集体单位自考新生准考证由学校统一领取。
该负责人表示,自考准考证为IC卡形式,是考生参加自考报名、考试及办理各种手续的凭证。考生要长期保存,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禁止涂改。考生一旦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申办毕业,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变更准考证的姓名和照片。一旦准考证遗失或损坏,考生本人要在新生摄像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所在区县自考办申请重新制作。本次办理准考证补办手续的考生,也可于上述时间段到补办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据悉,12月15日至明年1月考试结束,考生可自行登录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可下载或打印考试通知单。
定制“自考信息专递”的考生,届时可接收到考试通知单。
2008年1月自考将于11日至13日进行。
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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