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常识
自考政策
自考报名
考务考籍
考试安排
成绩查询
自考毕业
教材大纲
自考本科
应试技巧
笔记串讲
自考指南
自考就业
考生必读
自考地区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考务考籍
>> 北京关于能源管理专业(独本)更改授予学士学位类别的通知
北京关于能源管理专业(独本)更改授予学士学位类别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06-30
来源
:查字典自考网
根据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能源专业更改授予学位名称函》的意见,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授予学位类别由管理学学士学位更改为经济学学士学位。
特此通知!
点击显示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黑龙江省招考办提醒全省自考考生做到25个“不要”
下一篇:辽宁2012年下半年自考考务工作会在沈阳召开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成都温江区2013年4月自考座位号查询
广东高明2013年7月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13年7月广州自考课程合格证书发放时间调整通知
2013年10月广东自考考试真题及答案
北京自考办安副主任谈07年4月自考情况
大家都在看
小编推荐
猜你喜欢
2015年1月四川自考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组织行为学的对象与性质
自考“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北洋政府的法律制度
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所得税制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运用激励理论、建立激励机制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事业生涯的设计、开发与管理
自考“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群体的人际关系
2015年江西自考课程教材调整目录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激励过程诸要素的研究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领导行为与领导过程模式
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财产税制
自考“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秦朝的法律制度
自考“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西周的法律制度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个体差异与管理
自考“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自考“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激励理论研究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群体内部互动行为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组织变革与组织发展
2015年4月湖北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科段教材大纲说明
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自考“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晚清的法律制度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组织结构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领导理论
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税制原则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组织文化
自考“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汉朝的法律制度
自考“组织行为学”考试大纲群体间互动行为
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流转税制
[相关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