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疑解惑57_考务考籍-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考务考籍 >> 北京201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疑解惑57

北京201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疑解惑57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问:如何申请成绩复核?

答:这个问题,实际上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

一是,成绩复核,复核什么?成绩复核,主要是复核评卷过程中,题分累加有无错误。目前北京自考实行的是网上评卷,各采分点成绩累加均经计算机系统验证,确保成绩无误。因此,公布的成绩是准确的。

二、如何成绩复核?每次考试的成绩发布后,考生可以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栏目,进入自考频道,点击右侧上方的“综合信息查询”按钮,再点击上方的“成绩查询”,进入后,直接点击网上《成绩通知单》下方“申请复核”按钮,选择本人当期参加考试的任一科目(包括笔试、非笔试、实践与实习、毕业论文与设计等)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复核只针对当期发布的考试成绩,不能对往期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

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的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即1月自学考试:3月12日至16日;4月自学考试:6月8日至12日;5月证书考试:9月1日至5日;7月中英合作专业考试:9月12至16日,10月自学考试:12月8日至12日;11月证书考试:次年3月1日至5日。过期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结果将于复核申请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反馈,考生还是通过前述路径进入到《成绩通知单》后,点击下方的“复核结果显示”按钮查看本人的成绩复核结果。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