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2月8日公布。一些考生已经开始准备办理毕业手续,其中很多考生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的成绩办理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的免考。
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中第五项规定: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主考校另有规定者除外)。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工作人员提醒,考生用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办理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的免考手续,要凭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机构发放的《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到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一层接待大厅办理相关课程的免考证明。单凭考生自己下载打印的成绩单或者网上查到的成绩,不能办理免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