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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6-15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根据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省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哲学、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公共类)课程进行改革。改革后的公共课课程设置如下:

专科(包括基础科段)专业设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学分)、《邓小平理论概论》(3学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三门课程;

经济类本科专业设置:《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一门课程。

非经济类本科专业设置:《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二门课程。《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列入《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的考试大纲,并在考试中占10%的分数。

每年4月份考试范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2月末的国内外时事,每年10月份考试范围为当年3月1日至8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本课程设置方案自2000年4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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