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账与明细账的关系及其平行登记
总账:是指按总账科目开设的账户,对总账科目的经济内容进行总括的核算,提供总括性经济指标。
明细账:是按照明细科目开设的账户,对总分类账的经济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提供具体而详细的核算资料。
(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内在联系有以下两点:
1.二者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相同;
2.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相同,登记总分类账户与登记明细分类账户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是相同的。
(二)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的区别
1.二者反映经济内容的详细程度不一样。总账反映资金增减变化的总括情况,提供总括资料;明细账反映资金动动的详细情况,提供某一方面的详细资料;有些明细账还可以提供实物量指标和劳动量指标。
2.二者的作用不同。总账提供的经济指标,是明细账资料的综合,对所属明细账起着统驭作用;明细账是对有关总账的补充。起着详细说明的作用。
(三)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平行登记(详见课本)
平行登记:是指经济业务发生后,根据会计凭证一方面要登记有关的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要登记该总分类账所属的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平行登记要点如下:
1.对于需要提供其详细指标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记入总分类账户的同时,记入同期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有关各明细分类账户。(依据相同)
2.登记总分类账及其所属明细分类账的方向应该相同。(方向一致)
3.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记入其所属的各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相等。(金额相等)
总分账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归纳为:依据相同,方向一致,金额相等。
第三节 账簿登记和使用的规则
一、账簿启用的规则
(一)启用账簿时的一般规则(了解)
账簿是储存数据资料的重要会计档案,登记账簿要有专人负责。账簿中详细载明:单位名称、账簿编号、账簿册数、账簿共计页数、启用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营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复核和记账人员)均应载明姓名并加盖印章。
(二)会计人员交接时的规则
记账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记录栏内填写交接日期和交接人员姓名(签章)。“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中也有这样的内容。
二、账簿登记的规则(记)
1.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原会计凭证进行登记。
2.记账必须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者炭素墨水的铅字书写,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记账。
3.记账时应按账户页次顺序逐页登记,不得隔行跳页。
4.除了结账、改错和销账簿记录外,不得用红色墨水。
5.记账时,每一笔账都要记明日期、凭证号数、摘要和金额。记账以后,应该在记账凭证上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并划勾表示已经登记入账,避免重复记账或漏记账。
6.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都要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涂改或用药水消除字迹。
7.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中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上写“0”。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出余额。
8.各账户在一张账页记满时,要在该账页的最末一行加计发生额合计数和结出余额,并在该行“摘要”栏注明“转次页”字样,然后再抄这个发生额合计数和余额填列到下一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以保证账簿记录的连续性。
9.订本式的账簿,都编有账页的顺序号,不得任意撕毁。活页式账簿也不得随便抽换账页。
10.记账时书写文字和数码字要符合规范。不要用怪体字、错别字,不要潦草。
三、错账更正的方法(重点)
更正错账的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三种。
(一)划线更正法
在结账之前,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而记账凭证无错误,即纯属登账时文字或数字上的错误,应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二)红字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记账以后,会计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符号、科目或金额有错误时,可采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
2.在记账以后,如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的金额有错误,而原记账凭证中,应借或者应贷的会计科目并无错误。
红字更正法不仅能保持账户间的对应关系,而且还能保持账户中的正确发生额,不致于因改正错账而使数字虚增或虚减。
(三)补充登记法
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上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并无错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可以采用补充登记法更正,即再填一张补充少记金额的记账凭证,将其少记部分补记入账。
第四节 结账和对账
一、结账
结账:是指按照规定把一定时期(月份、季度、年度)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并将各种账簿结算清楚,以便进一步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结账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记入有关账簿,既不能提前结账,也不能将本期发生的业务延至下期登账。
2.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调整和结转有关账面
3.计算、登记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详细查看P196第一段)
二、对账
(一)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根据各种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以确保账证相符。
(二)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
主要内容包括:(了解)
1.总分类账各账户本月借方余额合计数与贷方余额合计数是否相等。
2.总分类账各账户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各账户余额之和是否相等。
3.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各该账户的余额是否相等。
4.会计部门有关财产物资的明细分类余额,应该同财产物资保管或使用部门的登记账簿所记录的内容,按月或定期进行核对,保证相等。
(三)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存数额核对相符。
其具体内容包括:(了解)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以出纳人员保持的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应该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核对相符。
3.各种材料、物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应该与材料、物资实存数额核对相符。
4.种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应该与债权、债务单位的账目核对相符。
在实际会计核算工作中,账实核对一般是通过财产清查进行的。
三、账簿的保管
各种账簿同会计凭证及会计报表一样,都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必须按照制度统一规定的保存年限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任意销毁。保管期满后,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批准以后,再行销毁。
销毁年限 档案名称
3年 银行余额调节表、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5年 月、季度会计报表
15年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日记账、明细账、总账、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2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档案管理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年度会计报表
采用一定的会计核算形式,通过规定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之间的登记传递程序,将各个企业和行政、事业等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有机地组织成为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整体,将各个会计核算岗位的工作连在一起,对于减少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对于节约人力和物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设计会计核算形式的要求(记)
一般要符合以下三个要求:
1.要适应本单位的经济活动特点、规模的大小和业务的繁简情况,有利于会计核算的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
2.要适应本单位、主管部门以至国家管理经济的需要,全面、系统、及时、正确地提供反映本单位经济活动情况的会计核算资料。
3.要在保证核算资料正确、及时和完整的前提条件下,尽可能地简化会计核算手续,提高会计工作效率,节约人力物力,节约核算费用。
三、会计核算形式的种类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国各经济单位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一般有以下六种:(记)
1.记账凭证核算形式;
2.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
3.多栏式日记账核算形式;
4.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
5.日记总账核算形式;
6.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
以上六种会计核算形式有很多相同点,但也有区别,其主要区别,即各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登记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由于登记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就形成了以上六种会计核算形式。
第二节 记账凭证核算形式
一、记账凭证核算形式的特点(记)
记账凭证核算形式的特点是:直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它是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形式。
二、记账凭证核算形式设置的会计凭证和账簿
(一)记账凭证核算形式设置的会计凭证
需设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作为登记总分类账的依据。
(二)记账凭证核算形式设置的账簿
需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一般都采用三栏式、订本式。
2.总分类账也一般采用三栏式、订本式。
3.明细分类账则可根据管理的需要,采用三栏式、数量金额式或者多栏式明细账。
三、记账凭证核算形式账务处理程序(了解)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汇总原始凭证。
2.根据各种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3.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账。
5.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6.月终,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以及各种明细分类账户余额合计数,分别与总分类账中有关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7.月终,根据核对无误的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