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金融机构体系
第一节 金融机构的界定、种类与功能
一、金融机构的界定
(一)金融机构的含义
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
(二)金融机构与一般经济组织的共性及特殊性
共性主要变现为金融机构首先需要具备普通企业的基本要素
特殊性 | 一般经济组织 | 金融机构 |
经营对象 | 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或普通劳务 | 货币资金 |
经营内容 | 从事商品生产与流通活动 | 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货币资金运动有关的金融活动 |
经营关系 | 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关系 | 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融资的信用关系 |
经营原则 | 等价交换 | 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 |
经营风险 | 商品是否产销对路 | 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等 |
影响程度 | 影响较小,冲击力不大 | 影响巨大 |
(一)按照业务性质和功能的不同,将金融机构分为管理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
(二)按照业务内容的不同,将金融机构划分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三)按照业务活动的地理范围,将金融机构分为国际性金融机构、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地方性金融机构
三、金融机构的功能
(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二)促进资金融通;(三)降低交易成本;(四)提供金融服务便利;(五)改善信息不对称;(六)转移与管理风险。
★金融机构具有强大的信息收集、信息筛选和信息分析优势
1、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客户开立账户了解客户的个性化信息。
2、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素质,使其具有较强的信息筛选、信息分析能力。
3、金融机构的规模经营能够使获得信息的单位成本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