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常识
自考政策
自考报名
考务考籍
考试安排
成绩查询
自考毕业
教材大纲
自考本科
应试技巧
笔记串讲
自考指南
自考就业
考生必读
自考地区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教材大纲
>> 自考“劳动法”课程介绍
自考“劳动法”课程介绍
发布时间
: 2016-06-29
来源
:查字典自考网
法学的一个分类,劳动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劳动法学主要是研究劳动法的基础理论;我国现行的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律规范;同时还研究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外国劳动法及国际劳动立法等。
点击显示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介绍
下一篇:自考“国际私法”课程介绍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2005年高自考全国统考课一月七月时间安排
2017年4月浙江自学考试用书目录
2017年湖北调整更新部分自考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的通知
2016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华东区协作统考课程教材考纲书目表
2016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教材书目表
大家都在看
小编推荐
猜你喜欢
完全自考指南-总序
自考生毕业继续深造的几种途径
全国各省市自考专业调整信息汇总
自考新生报考学习全攻略
考生要理性选择自考辅导班
考前提醒:购买自考辅导书也要防盗版
中国如今10类人最适合参加自学考试
应用型专业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区别
2008年10月起调整自考公共政治课课程
提醒:自考生网上付费账户别轻易换
考生必读:自考新生应知道4个关键问题
考前提醒:答题时勿在自考试卷上写无关内容
考生伪造论文数据不能申请学位
自考生和大专生如何选择出国留学
自考学位暂不能算双学位
自考新生入学要做好四点准备
4月份自考考前提醒:带齐必备物品轻松应考
书店称能办自考文凭 考办提醒不要上当(图)
考前提醒:自考谨防四类无意违规行为
自考办提醒:即将上考场的考生要准备两种笔
考生报考可公共课搭配专业课 避免考试时间冲突
全国2008年自考保险学原理课程命题说明
2008年10月自考报名赶早不赶晚
2008年4月自考结束 考生放松防止考后综合征
10类人适合学自考 助学机构分5类
自考生选专业要综合考虑 不要盲目跟风
2009年1月自考生要注意4类无意违规
自考毕业生可续考第二学位
2008年4月自学考试考前5大提醒
民办高校与自考结合的几种不同类型与层次
[相关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